英語法律資料翻譯的特點及翻譯難點
日期:2020-07-10 發布人:尚語翻譯 來源:尚語翻譯 閱讀量:
近年來,隨著對外法律文化交流的增多,為了讓世界更多地了解中國的法律法規,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法律文獻被譯成外文。同時,為了向發達國家學習,我們也大量翻譯外國的法律、法規以便學習借鑒。本文以英語法律資料翻譯的語言特點為切入點,探討法律翻譯的難點。
法律翻譯屬于應用文體翻譯的一種,涉及多個領域的知識。別于其他場合的語言,法律文本應屬于莊重文本,是各體英語中正式程度最高的一種。法律語言呈現出以下特點:
1、準確性和正確性
鑒于立法語言所表述的內容是全體公民的行為規范,同時也是司法人員的執法依據,立法者要通過語言文字的準確運用來表述國家的立法思想和具體的法律內容。因此,英語法律資料翻譯時一定要反復推敲,做到用詞準確,不產生歧義。所謂準確性,就是指內容表達清楚明了,用詞準確無誤,不產生歧義。正確性是指用語恰當、符合、一致。
2、莊重性
法律代表著國家意志,是權力的象征,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性,法律英語即賦予正式和嚴謹的特點,表現出莊重性的特點。法律語言的莊重性主要體現在法律詞匯的特殊性征上,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含有法律專業意義的普通詞匯
英語法律資料翻譯和普通英語資料翻譯的重要區別之一就是英語法律資料中用到的很多普通詞匯往往具有專業特定含義。
(2)特定的法律專業術語
法律法規的規范調節作用主要是通過法律言語行為來實現的。正是法律語言的特殊社會功能使法律語言成為表達特有法律概念的專門術語。
(3)古英語詞的運用
古詞語在現代英語中不再廣泛應用,但它在法律英語中卻不可或缺,多為一些表示語法關系的復合副詞。
(4)外來詞
英語詞匯的絕大部分都來源于法語與拉丁語。當代法律英語的基礎是普通法,普通法的基礎是中世紀的羅馬法,而羅馬法是拉丁文寫成和實施的,故法律英語中留下許多拉丁詞不足為奇。
(5)模糊性詞語
法律語言的模糊性,是指某些法律條文或法律表述在語義上不能確指,它一般用于涉及法律事實的性質、范圍、程度、數量等無法明確的情況。
3、復雜性
復雜的名詞結構、被動句的頻繁使用是法律英語的句法特點,復合條件狀語從句與高頻率介詞短語的使用更增加了法律語言的理解難度。正式的法律條規和文本中由于對中心詞的限定過多,語法結構往往比較復雜,大句套小句,小句套分句。
4、規范性
英美國家沿襲的是判例法,故對各種文書、表格的要求非常嚴格。而中美兩國屬于不同的法系,實行的是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我們在學習英語法律時,不僅要求我們要讀懂常用的司法文書格式,而且還要學會起草這類文件。
鑒于英語法律資料的上述特點,我們可以總結出法律翻譯的難點所在。在今后的翻譯中,對于相關翻譯難點給予相應的重視,便可使許多問題迎刃而解。
法律翻譯老師在進行法律翻譯時,既要從法律角度,更要從語言特點這一角度來考慮,保證原文的意義能夠得到準確地傳遞,同時還需要靈活地采取一定的翻譯策略來保證譯文能夠通順、地道。翻譯老師在進行英語法律資料翻譯時,把握好以上三個翻譯難點并加以注意,方可在實際訓練中做到有的放矢。